益州至真觀主黎君碑 年份:公元677
盧照鄰
若夫三清上列,瑤關控日月之圖;八洞深居,貝闕吐山河之鎮。雖復扶桑大帝,傳赤字於東華;安寶神君,受青符於南極。猶未能發揮不宰1,復歸無物之功;開鑿妙門,言謝有為之業。其馮馮翼翼,百姓存焉而不知,杳杳冥冥,萬族死之而無慍,獨為化之宗者2,其唯元始天尊乎!暨乎蹩蹩為仁3,跛跛為義4。鴻臚傳小儒之具,緘縢為大盜之術。堯、禹生而天下火馳,姬孔出而群方鼎沸。則有氤氳祖帝5,發皓鬢於東周;兆朕皇輿,飛紫雲於西道。鳳交開景,返徐甲之營魂;龍光照天,杜宣尼之神氣。得一吹萬,有大造於蒼生,把十蹈五,樹靈基於寶祚。能使秦皇東指,見赤舄而長懷,漢帝北游,望青煙而下拜。於是靈山水府,俱為煉玉之場;甲第離宮,多入空歌之地。青牛道士,按錦節於中都;白鹿仙人,列瑤壇於八表。乃劍門西拒,邛關南望。星橋對斗,像牛漢之秋橫;月硤縈城,疑兔輪之曉落。武騎遷昇之路,冠蓋雲飛;文翁講肄之堂,英靈霧聚。巖開菌桂,蘊金碧之祥光,吐夭桃,積神仙之粹氣。
至真觀者,隋開皇二年之所立也。尋屬煬帝驕淫,蜀王奢僭。冕旒多事,有慚七聖之游;幾杖不朝,未遑八仙之術。紫臺初構,霜露沾衣,碧洞新開,蓬萊變海。仙居制度,與雲雷而共屯;象帝威儀,將市朝而猶梗。皇家纂6戎牝谷7,乘大道而驅除;盤根瀨鄉,擁真人之閥閱。高祖以汾陽如雪,當金闕之上仙。太宗以峒山順風,屬瑤景之下視。8武皇帝凝旒紫閣,懸鏡丹臺,運璇極而正乾坤,坐闓陽而調風雨。變銅渾於九洛,鱗羽登歌;鳴玉鑾於四清,煙霞變色。焚符破璽,更聞繩燧之初;剖斗折衡,重睹人倫之制。銀書紀岱,登日觀以論功;玉牒封梁,下雲丘而校美。千齡胎化,中以駕羽之期;9萬歲巖者,10獻以華封之壽。耕田鑿井者不知自然,鼓腹擊壤者不知帝力。嗚呼!豈非道風幽贊之效歟?乃回輿詔蹕,親幸譙若,11奉策老君為太上皇帝,仍令天下諸州各置觀一所。12於是碧樓三襲,上接虹蜺;絳闕九成,下交星雨。乘雲御氣,日夕於關山;13薦璧投金,歲時於岳瀆。此觀地當極要,任切會昌,南鄰覆錦之城,西逼吞珠之界。使星連注,皇華結轍。既而綠地榛蕪,朱宮版蕩,非夫位膺金策,名載瓊軒,為紫帝之群賓,列黃庭之上格,孰能居此。棟梁乎圃14,丹雘長樓,大開流電之庭,廣制明霞之宇。
觀主、三洞法師姓黎諱某,廣漢雒人也。金天命秩,即有天地之官;火正分司,實掌羲和之任。夏殷之際,代為伯相,或食邑於魯,或書社於衛,故魯之黎城,衛之黎陽,即其地也。魏晉之交,或立功於吳,剖符於蜀。在吳者,其後封於壽春,黎將故城有黎氏之墓,石文石闕之字在焉。15在蜀,符堅16時秦為蜀郡太守,17北齊時練山為益州刺史,故子孫因家於蜀。法師,練山之六代孫也。祖宗、父泉,並為州郡都主簿,平正七職之任。蜀文公之好智,固讓朝恩;秦子整之多才,終從郡辟。禮儀體式18,鄉校取式於公曹;獄訟章程,府主責成於平正。時無留事,復聞坐嘯之談;野有讓耕,重聽行歌之樂。玄珠結慶,剖江漢之圓流;紫胞貽祉,動岷精之垂曜。豫章七歲,非復常材;朝陽五色,豈云凡鳥。初登小學,笑孔墨之神勞;19一見玄書,以彭聃為己任,玉笈雲囊之術,龍緘鳳蘊之圖,莫不吞楚夢於胸中,指魯城於掌上。臨長水而飲犢,不就堯徵;臥巨澤而牧羊,徒勞漢使。冥丘聳駕,左肘符觀化之辰;諄壑停裝,橫目傳棲真之地。貞觀之末,有昭慶大法師,魁岸堂堂,威儀肅肅,裂圓冠而焚俗制,橫大帳而抗山谷。聲若坻頹,辯均濤發。仲尼河目,飛電驚人;子貢斗唇,連環動坐。昂昂不雜,如獨鶴之映群雞;矯矯無雙,狀真龍之對芻狗。於時三蜀耆老,咸相謂曰:「興大道者,其在茲乎!”初襲羽裙,且真陽小觀;才麾玉柄,已馳天下大名。尋而廣漢士人,固請法師為靈集觀主。20去長桑之故苑,臨隱弅之新丘。經之營之,既雕既琢。銀臺中天而孤出21,珠樹匝地而叢生。同赤城之建標,有黃房之貞構。觀中先有天尊真人石像大小萬餘軀,年代寖深,儀範凋缺。沉沉寶坐,積萬古之塵埃;邈邈瓊為,被千齡之苔蘚。法師睹斯而流涕曰:不圖先聖尊容,零落於此。22乃重胘即路,23無胈永哀,櫛沐幾於四時,棲遑周於百舍。誓將崇輯事畢,然後寢食為期。鄉曲爭持錢帛24競施珍寶,費餘巨萬,役不崇朝。還開紫翠之容,更表圓明之色。行益州刺史、駙馬都尉喬君,主婿懿親,勛門盛族,任高方面,寄功西南25。法師道協半千,神凝正一,26而至真福地,荒涼日久,不有上德,其誰振之?又表請師為至真觀主。法師升堂慷慨,吐納玄科,攝齊嘹亮,分明紫訣。詞鋒雲鬱,觸劍石以飛揚27;義壑泉奔,橫玉輪而浩蕩。入其門者,披煙霧於九天;聞其音者,聽咸韶於三月。由是戶外之履,魚貫江水;堂下之賓,雁行關塞28。黃老之學復於今矣。則有王孫之黨,都公之倫,名亞春陵,氣高韓魏,裘玉劍,散圓庭以陸離;驥子銀鞍,委山衢而沛艾。法師以茲施,即於天宮後起大講堂,並造長廊二十餘丈。琳堂鬱其峙起,星闈忽以環周,仰窈窕以嶙峋,下崢嶸以廣朗。陰娥假道,窺玉女於南軒;陽鳥回轡,昭青禽於北閣。又於觀內鑄銅鐘一口,重七十斤,29立石壇三級,周回一百步。懸黍璣於碧落,明月流光;建瓊乳於玄都,飛霜蓄韻。壇開錦砌,類江浦之澄霞;庭列瑤階,疑昆丘之積雪。每至三辰法會,八景真游,霓裳蕩耀魄之華,羽蓋轉風雲之路。通天景,兼造化之全模;帶鳥銜虹,連飛動之奇勢。可謂德光而功濟,道勝而名揚者也。
前長史范陽公,一代羽儀,門傾四海。前長史譙國公,兩朝肺腑,威動百城。並屈銀黃,俱伸交素30。法師雍容坐鎮,嘯傲行藏,雖郭先生之禮峻晉侯,蒙莊子之身輕梁相,不能尚也。若夫言出於口,龍驥所不能追;行成於心,王公所不能及。悲懷徇物,風雨晦而逾勤;苦節橫秋,冰霜急而逾固。戶居環堵而歲計有餘,道周稊稗而日用無竭。又於學射靈山,別立仙居一所,即至真之珠庭也。栽松蒔柏,與月樹而交輪;刻桷雕甍,共星樓而接翼。蒼郊卻倚,猶太行之北登;錦肆前通,似灞陵之南望。華表千年之鶴,未見成都;津亭八月之龍,時歸鄉里。法師出家入道三十餘年,弟子所得襯施,不可稱量,盡入修營,咸供用。見諸疾苦,便開五色之囊。遇彼饑寒,輒有千金之費。巾拂之外,餘無所留,凡所經過,洪濟多矣。
法師又於咸亨二年正月十八日,寢疾之際,聞空中有聲曰:「天上今欲相煩為玉京觀主」。法師辭以至真功德未就,固請不得行。31少選之間,所疾便愈,左右侍者,無不同聞。自是遠近道俗,咸共驚嗟曰:「天上知余不肖,將棄余矣。」上座監齊某等並流回左映32,策地景於丹田;浩氣中升,養天倪於紫室。雖復同班玉籍,並列仙宮,每屈宗師之道,仍修弟子之敬。亦猶披衣嚙缺,同德而相尊;雲將鴻濛,比肩而相下。大弟子並仙庭十哲,道家童師。閉門煉火,陪嘯父之高煙33;卜肆驅筠,記壺公之遠御。咸用輯瓊臺之墜典,正騫樹之頹風34,散在人間,敷揚道教。可謂庚桑畏壘,致大壤以匡時;范相鴟夷,行計然而濟俗。僉曰:吾師也,萬物而不以為義,利萬代而不以為仁,逍遙乎有無之表,彷徨乎塵垢之外。35東郭順子,無擇存而不論,伯昏瞀人,御寇論而不議。豈使為山九仞,道不列於珠庭;築館三休,功未書於瑤版。下官迷方看博,邀赤斧於寓山;失路乘槎,問君平於蜀郡。汾陽處子,目擊而言忘;漢陰丈人,德全而機謝。是用搜奇井絡,題片石於靈丘;觀藝協晨,見乘雲之飛將。蒼蒼中野,同銷地媼之魂;眇眇太初,獨昧天師之化。其詞曰:
象帝之先,其誰之子,莫觀其妙,莫究其始。果而勿代,為而不恃。強為之名,謂之道紀。太樸云季,孝慈已彰。邈邈帝祖,繩繩帝鄉。曰神曰聖,為龍為光。千年受籙,萬古稱王。於鑠帝唐,丕承天秩。道風吹萬,玄猷配一。五載乘雲,三山禮日。薦璧延士,投金訪術。地分輿井,城連劍闕。錦瀨開霞,嵋峰吐月。白雲舒卷,青山回沒。菌閣香飛,桃源花發。紫宸高映,丹宮洞開。岩舒金碧,地起樓臺。鶴飛龍度,鸞歌鳳回。星雨交接,風煙去來。寶龜涵影,玉為乃眷。神劍九光,華冠萬變。日軒朝敞,雲歌夕轉36。紫樹瓊鐘,玄壇竹院。偉與上士,昭哉至人,笙簧道德,粉澤人倫。汾陽處子,箕山外臣。遂荒白屋,奄有玄津。玉扃將墜,金階無主。草滋紅壁,苔凝繡柱。式佇賢才,崇其矩。福庭霞煥,仙徒霧聚。縹緲四真,雍容十哲,俱升紫宇,並邀清節。松子排煙,焦君臥雪。辨雲懸宇,神游朝徹37。玉壘庭坤38,珠鄉勝踐。鐘鼎紛藹,江山悠緬。薛縣池平,萊州水淺。懸日月於鰲極,播天人於鳳椽。
題記:
此據《文苑英華》卷849,以《全唐文》、《盧升之集》(文淵閣四庫本)、同治《重修成都縣志》等互校。據《金石錄》卷四,此碑造於儀鳳二年(677)年。撰者盧照鄰(約635-約689)字升之,幽州陽(今北京)人,著名詩人,「初唐四傑之一」。至真觀,是成都著名道觀,規模宏大,「基址廣袤,四面通街」(《蜀中廣記》卷79),隋開皇十二年立,明時尚存,現已廢。舊志謂至真觀在治北學射山,不確。據此碑,在學射山者乃是「別立仙居」。該碑文述至真觀歷史及觀主黎君之功造德行,於此可窺見李唐王朝在高祖、太宗、高宗三代崇道之狀及對道教進行統一管理的政策。
校記:
[1] 「不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真」,是。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不」,誤。
[2] 「化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好」,誤。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均作「化」,是。
[3] 「蹩蹩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蹩躠」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蹩躠」,都是。《全唐文》作「蹩蹩」,誤。
[4] 「跛跛」,《全唐文》亦作「跛跛」,誤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踶跂」,《成都縣志》作「踶跂」,是。
[5] 「祖帝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祖帝」,誤。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帝祖」,是。
[6] 「纂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纂」,誤 。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纘」,是。
[7] 「牝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全唐文》作「牝」,是。《成都縣志》作「匕」,誤。
[8] 「景」,為誤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京」,是。
[9] 「中」,為誤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申」,是。
[10] 「者」,為誤。《全唐文》作「音」,誤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耆」,是。
[11] 「譙若」、《成都縣志》亦作「譙若」,誤。《全唐文》作「樵谷」,亦誤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譙苦」,是。
[12] 「置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成都縣志》均作「置」,是。《全唐文》作「立」,誤。
[13] 「關」,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均作「關」,是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闕」,誤。
[14] 「乎」,誤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均作「平」,是。
[15] 「關」,誤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均作「闕」,是。
[16] 「符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亦作「符」,誤。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苻」,是。
[17] 「秦」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成都縣志》均作「秦」,《全唐文》作「奉」,疑「秦」 「奉」為衍文。
[18] 「式」,誤,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成都縣志》、《全唐文》均作「制」,是。
[19] 「神勞」,《全唐文》亦作此,是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徒勞」,誤。《成都縣志》作「神勞」,亦誤。
[20] 「固」,《全唐文》、《盧集》(四庫本)亦作「固」,是。《成都縣志》作「因」,誤。
[21] 「出」,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出」,是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立」,誤。
[22] 「於」,誤。《全唐文》、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至」,是。
[23] 「胘」,誤,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肱」,亦誤。《全唐文》作「趼」,是。
[24] 「帛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成都縣志》亦作「帛」,是。《全唐文》作「物」,誤。
[25] 「功」,誤,《全唐文》、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成都縣志》均作「切」,是。
[26] 「凝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凝」,是。《全唐文》獨作「疑」,誤。
[27] 「石」,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均作「石」,是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日」,誤。
[28] 「雁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成都縣志》均作「雁」,是。獨《全唐文》作「鴻」,誤。
[29] 「十」,《全唐文》、《盧集》(四庫本)均作「十」,是。獨《成都縣志》作「千」,誤。
[30] 「交」,誤,《盧集》(四庫本),《成都縣志》作「玄」,《全唐文》作 「元」,都是。
[31] 一注無「得」字,《盧集》,(四庫本)、《成都縣志》無「得」字,是。《全唐文》有「得」字,誤。
[32] 「流回」,《盧集》(四庫全書)亦作「流回」,誤。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回流」,是。
[33] 「陪」,《全唐文》、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陪」,是。《成都縣志》作「倍」,誤。
[34] 「騫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騫」,《全唐文》作「搴」,與「騫」義同,是。《成都縣志》作「攀」,誤。
[35] 「彷徨」,《成都縣志》、《全唐文》作「彷徨」,是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仿佛」,誤。
[36] 「夕」,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夕」,是。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西」,誤。
[37] 「朝」,誤。《全唐文》、《盧集》(四庫本)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朗」是。
[38] 「坤」,《盧集》(四庫本)作「坤」,《全唐文》、《成都縣志》作「紳」。
(蔡東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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