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竹河川主神農藥王三聖廟碑序

大竹河川主神農藥王三聖廟碑序 年份:公元1902

賴嵩山

 

    人生不能無養,無養則饑,養之而失其養,則又病。造物亦無如此,何也?所賴有開物成務,智創巧述之人,維持調護于其間。斯天心順而民命立。吾鄉川主廟者,鄉之人狃于傳聞,誤以為出自楊氏二郎名戩者,不知其實為李氏也。考《華陽國志》、《太平廣記》及《蜀故》、《蜀水》諸書,悉載秦孝文時,蜀守李冰見水為民患,遣二郎董其事,鑿離堆山,與水神誓,開都江堰以灌民田,成都西南數十州縣至今利賴。故蜀人祀之,謂之川主。

    吾鄉僻遠,所由但知楊氏之二郎,不知李氏之二郎實在于川,而並為功于川也。是廟也,吾鄉向為專祠,舊無神農,藥王二神,亦如各邦各有會館。今專祀者改為兼祀,始于光緒二十八年壬寅之歲,吾鄉人輩創見。余以斯意詰諸鄉人,鄉人反難我以題額,窘我以楹聯,厄我以兼敘,退而思之,始識鄉人之意也。蓋聖王之制祭祀也,有功于民則祀之,其在斯乎!夫祀功誠然矣,而猶未識專祀之忽為兼祀,有不合而合之意也,何者?以神農遠在上古,由黃帝堯舜,歷夏商周而後有秦,又由秦越漢晉六朝,及隋而後有唐,遙遙曠代,豈必有合?而不意造物生一聖人,開乎其先,復生二聖人,繼乎其後。彼神農為耒耜以教民稼穡,嘗百草以治民病疾,養民與救民並創也。而秦刺史李公父子、唐真人孫公思邈,一則師教稼之意,引江水以溉民田;一則師嘗藥之意,鋸木屑以療病者,儼一人而分為二人,若三人而合為一人,非不相謀而實相合乎?或有難余者曰:『如子之說,川人宜祀川主矣。而吾鄉與秦接壤,距江較遠,任水西流八百里,又復入秦,不與凡江水所經被李公澤者等,非所宜也』。不知江水由岷山,出灌口,經成都,彙渝城,出夔門,下巫峽,以達于荊襄,任水下紫陽,亦達于荊襄,所謂江漢合流也,吾鄉舟船往來,商賈輻輳,咸賴于斯,不特川人宜祀,即荊襄人客川者,亦宜祀。

    復有難者曰:「川主固然,神農藥王何為而然?」余曰:「炎帝神農氏,開物成務之聖人也,利濟天下,古今四海宜共祀之,不特于川為然;藥王孫真人,雖嘗隱終南山,而《蜀故》載:明皇幸蜀,夢真人乞武都雄黃。玄宗命中使齏十斤于峨眉頂上,山未及半,見一人幅巾被褐,鬚鬢皓然,二童青衣丸髻夾侍,指大磐石臼,謂曰:『可致藥于此石』。有表謝上,皇使錄之,隨書隨滅,須臾白氣漫起,忽不見。可知神之所為,時往來于秦蜀間也。」

    矧《千金》寶與神農《本草》,流傳于後,為醫家祖乎?且其實雖世不同,道不同,究同歸于仁乎?是所謂天巧為作合,以食其報歟?非也。天無心也。謂人強為湊合,以節用歟?非也。亦無容心也。噫,殆神之靈有以自合乎?不然,何神之位置與神之時代恰相肖,而介乎其中者,惟我川主耶?知神之自為,則凡人不能無養,養而不能無病者,可以惺然悟,肅然敬,欣然助矣。謹敘。特顏額而頌之曰:「作聖述明」。復繼之曰:『江漢炳靈』,更申之曰:「協心同道,澤潤生民」。

附楹聯:

    神,古時帝。主,秦時官。師,唐時醫。各因其時而聖也,勿惑三子者,同歸一致。

    農,養民生。水,興民利,藥,除民病。有功于民則祀之,允宜百代下,并祝瓣香。

其二:

    或創于帝、或顯于官、或隱于醫,在昔農殖百谷、江分二水、方垂千金,莫非濟世濟人,一片婆心補造化。

    以養民生、以除民患、以救民病,迄今都傳曲阜、鑿指離堆、山望太白,惟是報功報德,四時廟貌壯堂皇。

 

題記:

    此據民國《萬源縣志》。賴嵩山,萬源人,恩貢生。其餘事跡不詳。此三聖廟,又稱川主宮,在縣北一百四十里大竹河,創建時代不明,清同治年間(1862-1874)被焚,僅存正殿五間。光緒二十八年(1902)培修,並祀神農、藥王、川主,遂更名三聖廟,賴嵩山撰碑記及楹聯。

 

(楊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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