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修舊縣壩文昌宮記

重修舊縣壩文昌宮記 年份:公元1789

嘉玉振

 

    劍于唐為普安郡,領縣八。于宋為普安軍,領縣六。光宗紹照二年,以孝宗潛邸陞隆慶府,領縣如故。而普成距劍南百五十里。南襟跨鶴,北枕錦屏,勳業科名,甲于六邑。黃兼山、陳平甫皆普產也。

    縣西一峰,孤秀聳拔,舊建文昌行祠,自元至元二十八年廢縣,祠亦傾圮。國朝順治間,閻君三仲、三讓,王君明善、明相、明才兄弟,復古重修。雍正八年庚戌,閻君登才、王君景昌,復為補葺,而碑記闕如。乾隆五十四年己酉,閻恒、王珣率眾募捐,恢而廓之,而問記于余。

    夫古今廢興之故,不可勝道矣,以普成之建自貞觀也,由唐曆宋,五六百年間,城郭、關津,社稷、學校,蘭若、招提之屬,賢令長之經營,都人士之拮据,豈第一文昌行祠已哉!而廢瓦頹垣,荊棘禾黍,欲覓一殘碑斷碣不可得,訪其故老,則已不知有普成,而以為南華故墟矣。嗚呼,此《黍離》之風,人所雪涕, 欷哀傷,悼痛而不能自止也!

    曩者,余嘗東出秦川,北走燕趙,求鞏洛崤函之遺蹟,訪商周秦漢之故都,而朝市變滅,不可復識。蓋古今廢興之故,其不可勝道者,類如斯矣,而況普成之文昌行祠哉!

    王君珣恢廓是祠,拳拳于古蹟之湮沒,求一言以詔將來。蓋其識度過人甚遠,而感懷者深矣。夫物之成毀有數,而托乎文字者可以無窮,因綜其建置沿革之蹤,俾勒于石。吾鄉之產,復有兼山、平父諸公,其人乎,吾將與之曠世相感矣。

 

題記:

    此據民國《劍閣縣續志》。嘉玉振,事跡不詳。文昌宮,在舊普成縣。舊本有祠,元廢普成,而祠亦廢。清順治、雍正年間重修、增補。清乾隆五十四年(1789)再補修,嘉玉振為記刻石。

 

(楊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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