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嶽廟碑文

東嶽廟碑文(康熙四十三年1704

    京師朝陽門外向有東嶽廟,自元明迄今歷有年所。康熙三十七年,居民不戒而毀於火。其明年朕發廣善庫金,鳩工庀材,命和碩裕親王董其事,不勞一民,不興一役,經始於三十九年三月,訖工於四十一年六月,不三歲而落成。殿閣廊廡,視舊加飭焉。夫五嶽爲名山之長,而泰山尤群嶽之宗,於時爲春,於德爲仁,而其神之靈,又能膚寸成雲,霖雨天下。故諸嶽止祀於其方,而泰山之祠遍宇內,崇德報功,所從來久矣。朕即位以來,殫心治理,訪求民隱,閱視河工,屢經魯地,皆命專官致祭,凡以爲蒼生祈福祉也。茲朝陽既都城之巽位,而東嶽廟又適在其地,則因其方位之宜,以隆望秩之典,亦禮之可以義起者。然則斯廟之成也,神既得所憑依,而民亦遂其瞻仰,自茲以往,風雨以節,寒暑以時,俾海宇得休養生息,以共樂於豐穰之世。庶於朕四十餘年惠愛黎元之意,其稍有慰乎!爰書重建之歲月,以昭示來茲云爾。

    康熙歲次甲申冬十一月上旬御筆

 

補:據《北圖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彙編》

    清康熙四十三年(1704)十一月上旬刻。碑在北京朝陽區。拓片碑身高300厘米,寬120厘米;額高42厘米,寬32厘米。聖祖玄燁撰並正書,額篆書,漢、滿文合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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