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修太清宮碑記

重修太清宮碑記 年份:公元1543

楊瞻

 

    太清宮,在府城內正北。國初道紀司設焉。宏治初建壽府,遷城外東北隅,即今地也。抵今不滿六十載,傾圯居半。

    嘉靖壬寅夏,郡鄉大夫沈龍山繼美宴余於斯。余因歎曰:「兹地也,必在二十年前為極盛。不然,何覆殿重樓,櫛比相連,又橋閣清淡幽雅,綽有城市山林之趣乎?不增補之,傾圮日甚。」於是捐俸,命耆民馬俸輩協力修理,不數月告成。前為大門,左右維以鐘鼓樓;中為玉皇樓,次中為三清殿,後屏一小門,中通一橋,橋下方池,池上構一亭,曰「培雲」,東西道院附焉。

    府城面諸峰為陽,在五行為火,火盛則回祿之災,歲或不免。余為創建真武殿以厭之。蓋真武,玄武也。唐避玄宗廟號,改真武,位北極,在五行為水。水火既濟,則物無不育,民無不康,時無不和,歲無不豐,而宋無忌當遠遁矣。俗疑余崇仙尚佛,初不知余意,蓋取諸此,要不過祈天利民已爾。越數日,督工千戶沈正陽、朱廷壁、徐瓊、史注德、馬勛率道紀楊正紀、羅真繼頓首清記。余為述其興作之由;鑱於碑。時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秋吉。

 

題記:

    今碑已佚,文存於方志之中。此據民國《閬中縣志》,並以嘉靖《保寧府志》互校。明初太清宮本在府城內正北面,宏治時遷城外東北隅,後因失修而「傾圮居半」。嘉靖中楊瞻為巡道,帶頭捐資重修,並為之作記。

 

(蔡東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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