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修三元正殿碑

重修三元正殿碑

高蘭 陽曲人

    房山縣西離城三里許,有山高聳,廟立於上,神安於中。其山之始名曰留台尖,暨而更爲三官頂焉。是神也,上元以司天,賜福也;中元以司地,赦罪也;下元以司水,解厄也。備三才之理,總天地之事,殆非荒唐渺茫、淫祠虐厲之可比,是乃神之至正者也。列廟貌於群峰之首,其勢巍峨,諸山拱翠,雄鎮一方,卑視城宇,是乃山之至顯者也。無古今,無遠邇,凡有水旱瘟疫之灾,疾病患難之沴,祈禱無不應,致誠無不格,是乃神之至靈者也。以神之至正,居山之至顯,而爲神之至靈如此,是以吾人雖至愚,而實至神也。神宇之有替而必興,有壞而必補,因舊而必興,豈非人所同然?實乃誠之不可掩也。如此夫本縣耆老楊鷥等素有此恢拓之舉,累因年歲荒歉而弗獲所願。延至今歲,年穀頗登,一舉而倡之,鄉民任玘、孫鳳等從而和之,一縣之人,他縣之衆,有從而協同之。無老無少,負石運灰者踵足不斷;或貧或富,施財佈米者絡繹往來。是於征工僦巧,補舊益新。正殿三楹,高敞宏闊。前後墻宇,竣絕雄威,金碧輝煌,光彩炫耀。經始於二月,落成於五月,是乃神靈之默佑,所以成功得如是之速也。蘭也亦素感神之至靈,而朔望行香祈禱必至之處,亦責任之歷不能辭者。故敢置石書文立於廟貌之左,使後之有事於茲土,時葺而歲補之,庶斯廟可保於不朽,而神亦得以庇吾民於無窮也。是爲記。

 

補:據《北圖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彙編》

    明嘉靖二十二年(1543)十月十五日刻。碑在北京房山區大洪寺南山。拓片高170厘米,寬79厘米。高蘭撰,趙俊正書,劉蘭篆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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