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女記 年份:不詳
朱斐然
治東神女祠,巫之勝蹟也。古今艷稱之。第泥于宋玉《高唐賦》寓言,毋亦以治西有高唐陽臺舊基址,因群附會其說耶?
自明張、馬、范三公,據《集仙錄》作《神女廟考》,世始知有授書開峽之事。三公可謂具卓識而有功于人心世道也。惟是祠止兩層,年遠傾圯,頗失壯觀。而土人又妄添置觀音九子母等塑像于其中,不倫不次,豈專廟獨尊之義乎!予為遷移諸像于各本祠,而此處獨留神女一像。並略捐廉俸,修葺廟宇,既不沒古蹟而祠像亦庶乎獨尊。至閃神之有功于三峽,而福庇于生民,則前人已言之,予不贅也。
題記:
此據民國《巫山縣志》。朱斐然,廣東平樂(今廣西平樂)舉人,清乾隆二十四年(1759)任巫山縣令。神女,世所謂仙人,道教尊之為神,世俗又供佛教神像于其中,是佛道二教相互影響,于此可見中國普通百姓宗教崇拜的特點。有廟、有祠,此指「凝真觀」,見馬永卿《凝真觀記》。
(楊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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