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州增修龍祠記

益州增修龍祠記 年份:公元1050

田況

 

    《祭法》:「山林川谷丘陵,1能出雲,為風雨,見怪物,皆曰神。」鄭氏謂:「怪物,雲氣非常見者也。」愚謂既曰出雲為風雨,又曰見怪物,是怪物非止於雲氣,但能聳動人耳目,靈應非常事皆是也。蜀之西山,有池曰滋茂,亦曰母慈,2以其能興雲雨,救旱暵,楙養百谷,而得是名。

    唐開元中,章仇兼瓊既得平戎城,夢一女子謂曰:「我,此城之龍也,今棄戎歸唐,願有以居我。」章仇異之,3表為立祠,在益州城西北隅。厥後水旱禳祈,蒙嘉應者數矣。逮高駢廣新城,其祠乃入城中,既而板築,至其處,輒有大風雨壞之。駢亦夢神女,自稱滋茂池龍君,求其祠限闉外,以便往來,駢寤而從之。蜀人記其事,傳為信然。皇朝典是邦者,多為民禱雨獲應,故其祠益嚴。

    予署事明年春三月,雨時,僅沾土而復止。麰麻被野,日燥以病,江流勢微,釃導者不足以溉,旁山群邑,尤懼失歲,群祀無不遍走。或曰:「西山滋茂湫,稔聞其異,意將有所待乎?願遣吏誠潔者取池水,具音樂,緇黃歌唄,迎而懇祠之,宜有冥感。」吏至其所,亟取水以走,謂為偷湫。然雷風亦隨而起,及抵郛外,祠中雲色靉靆晦矣。是夕大雨,三之日,遠近告足,遂致有年。先是,祠之中扉前皆不屋,蒿榛興致污塞,垣牆缺然。因命干集工徒,慮物材。增完而敞大之,以答神之休,然欲作文記之,而未果也。

    明年春,復旱如初,又迎水而祈之,其應亦如初,予乃謂同僚。

    曰:「是豈非《祭法》所謂神而非常事者耶?」退而為之記。皇祐二年記。

 

題記:

    此據《全宋文》卷636,以《成都文類》為參校。龍祠,在益州府西北,唐開元時始建,宋皇佑元年重修,今廢。撰者田況(1005-1063),字元均,宋仁宗天聖進士。慶曆八年至皇祐二年(1048-1050年)知成都府。本文便是作者任成都知府時據龍祠佑民之事而作,該文敍述龍祠建立緣由及佑民事例,其中反映出宋時成都地區祈雨的風俗禮儀。

 

校記:

[1] 「山林川谷」,《成都文類 》作「山川林谷」。 

[2] 「母」,《成都文類》作「毋」,誤。 

[3] 「章仇」,《成都文類》作「仇」,誤。

 

(蔡東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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