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嶽白紙老會碑記

東嶽白紙老會碑記(乾隆二年1737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少保兼太子太保、保和殿大學士兼吏部、戶部尚書事、加四級張廷玉題額;賜進士出身、光祿大夫、督察院掌院左都御史、加二級紀錄四次皖江楊汝穀撰並書

    東嶽於諸嶽爲最長,號曰岱宗,其秩與上公等。古之上公,今之王爵也。其靈足以出雲氣,佈膏雨,福澤生民,載在史册可考。夫神能福人,亦能禍人,賞善罰惡,天道不爽,正直之神,皆應如是,况岱宗之位之尊,又靈異顯著也哉。而奉道徼福者,遂鑿鑿焉。以爲東嶽注人間生死,凡功過陰慝,一一錄記,以彰果報。有曹司簿書掌之如人世官府案牘,爰書所爲者。於是創爲白紙老會,每於歲三月預斂錢物,敬謹裝訂紙簿若干本,及筆墨諸物,櫝而焚之廟,以散諸曹事。雖近乎誕,而其意有可取焉。夫人之於善也,慕而爲者,什之三二;而其於惡也,懼而改者,什之六七。吾見世之凶悖自肆者,光天化日之下,湣不畏死,即有嚴刑重法不足懲□狡獪。而一念及於身後,竟有冥冥中書其罪而繩之者,魂魄伏法,酷毒倍於人間,則莫不毛栗髭竪而懼心生矣。懼則悔,悔則思善,雖凶詐之習未盡洗滌,然依徊顧忌萌而復遏,亦遷善之一機也。《經》曰: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又曰:天道福善禍淫,禍因福果,聖人弗諱。然則紙簿之說,善惡具載,纖毫必報,信其事者,真如目擊。明可以舞文法,而不可以欺鬼神,能免脫網漏於生前,而不能賄免逭逃於死後。驚心懾志,不敢爲孽,足以補刑賞之所不及,而於殃慶類應之旨,表裏符合,有功於世道人心,寔甚又非神道設教之一驗哉。故吾於斯會雖終不敢附會其事,然勸善懲惡,藉此可爲殷鑒。吾願今人之盡信之,又惟恐今人之不盡信之也。歲丁巳,元龍李公等慮斯會之久而或潰也,謀立碑以垂永遠。余嘉其意,爰書文以襲諸石。

    乾隆二年六月吉日建 宛平張如鉽書丹;大興丁漢章刻

碑側

天壇進貢東嶽散司白紙薄籍老會

 

補:據《北圖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彙編》

    清乾隆二年(1737)六月一日刻。碑在北京朝陽區東嶽廟。拓片陽碑身高155厘米,寬87厘米,額高25厘米,寬30厘米;陰碑身高156厘米,寬89厘米,額高33厘米,寬29厘米;側高142厘米,寬20厘米。楊汝谷撰並正書,張如鉽書丹,張廷玉題額,丁漢章鐫。陰、側均題名。

 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